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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些明天还有,后天也有,大后天也不会断,裴煜是这么跟我说的。
裴煜很擅长隐藏自己的情绪,尽管他享受这种被人追捧的感觉,可他更不满这些千篇一律枯燥乏味的书信,在裴煜眼里,这些充斥朦胧喜欢的情书和闲暇之余打发时间的暴力游戏没什么不同。
唯一的区别就是,游戏可以给他带来胜利的快感能刺激他的肾上腺素,而这些情书,像一首首催眠曲,哄诱着裴煜这个顽劣孩童休憩。
我很庆幸,当年我是胆小的那一类,也很庆幸,我那从未宣之于口的对裴煜的爱。
尽管有人跟裴煜提过说我喜欢他,但作为本人,我一次都没和裴煜说过,我不曾对他说爱,说喜欢,有时连一点爱意都不敢流露。
爱一个人是自卑的。
我怕会和裴煜越走越远,如果我说了喜欢,说了爱,裴煜会像拒绝别人那样拒绝我的。
甚至比别人更狠,他对我永远是狠的,裴煜可能根本不会看我的情书,又或许他会撕碎我的情书毫不留情丢进垃圾桶里。
不,我觉得裴煜他会站在朗朗乾坤中扯下我的遮羞布,对上形色各异的眼神,裴煜眯着眼,一脸不屑地对我说:“江初,你的爱真廉价。”
如果真是这样,我和裴煜之间唯一的金钱关系也会断裂,江初会在没有裴煜的世界认识新的人,只是这些人里,再也没有当年那个一转身一回眸惹万物生长,激起我面红心跳的人了。
要我真的说我是怎么喜欢上裴煜的,我是已经没印象了,大概从见他第一面开始,从未流露过的涓涓细流在体内滚烫,从未有过的情绪充斥大脑,连同枯槁的身体也不再干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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