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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晨认为杀人的权力一定只能交予司法,即便某地某县出现了杀人桉,罪犯被抓获,也不能由县官处置,而应该交予廷尉来处理。
连皇帝都不能直接下令杀人,即便有人触怒了皇帝,也该由廷尉审判定罪,如果审判结果此人无罪,皇帝也不能强行更改法律,这就是沉晨在书里要说的重点内容。
只是古代贤者向来都是以规劝为主,譬如规劝君王轻刑罚,重人命之类。
但实际生活当中,不仅皇帝看心情杀人,连大臣、地方州郡长官、县令以及军镇将领,也是看心情杀人。
因此沉晨批判了这种现象,并且认为应该限制这样的权力,同时深刻剖析了这些随意杀人的心理,
将他们的罪责定为《反人类罪》。
书中就重点批判了曹操孙权他们的屠城行径,将他们的定位放在了突破人类底线这个层次。
这也是为什么周不疑会认为曹操孙权他们看了会很生气的一点。
因为书里着重强调了人的生存权力,以及法律制定的本来面目是规范所有人。而不是少数有权力的人随意更改法律甚至无视法律,按照自己喜好做事。
因此这本书本质上是对上位者权力滥用的抨击,对底层民众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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